第一章 走失的思琪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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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三十七分,这座城市的黄昏总是来得仓促而敷衍。太阳从西边天际线沉下去之前,把最后一点余温吝啬地洒在“欣荣家园”的外墙上,七栋十二楼的窗户反射出一片金橘色的光斑,像某个匆忙间留下的标记。
张露茜把钥匙捅进锁孔的时候,门那边已经传来了爪子刨地的声音。那道门还没完全推开,一团金色的影子就从缝隙里挤了出来,直往她腿上扑。
这只金毛犬叫思琪。它用湿漉漉的鼻子拱她的手心,尾巴摇得整个后半身都在晃,喉咙里发出那种只有见到主人时才有的呜咽声。三年了,每天都是这样。不管她几点回家,推开门的瞬间,这双琥珀色的眼睛一定等在玄关深处,像两盏不会熄灭的小灯。
“好啦好啦,妈妈换鞋。”
她把通勤包挂在玄关的挂钩上,蹲下来揉了揉思琪的脑袋。那层金色的毛发柔软温热,指腹能感觉到下面头骨的弧度。思琪伸出舌头舔她的手背,一下,两下,很轻,像某种确认。
厨房的灯亮起来。张露茜从冰箱里取出早上解冻好的鸡胸肉,切成大小均匀的丁,然后打开灶火,把切好的肉丁扔进小奶锅里焯水。水汽蒸腾起来的时候,思琪已经趴在了厨房门口,下巴贴着地板,眼睛跟着她的手来回移动。
这种时刻总让她心里发软。整个白天,她在写字楼的格子间里对着电脑屏幕改图,听主管挑剔字体的大小和颜色的饱和度,听同事讨论周末去哪家新开的网红店打卡。那些都像隔着一层玻璃,热闹是热闹,但跟她没什么关系。只有回到这个六十平米的房子里,看到思琪趴在那里等她,她才觉得这一天真正结束了。
肉丁捞出来沥干,再舀两勺狗粮,烫几朵西兰花,最后浇上中午熬好的骨头汤。不锈钢食盆端到思琪面前的时候,这只平日里一听到“吃饭”就激动得原地转圈的狗,却先用鼻子碰了碰她的手背,然后才把头埋进食盆里。
张露茜就蹲在旁边看它吃。耳朵竖着,偶尔抬头瞥她一眼,像是在确认她还在。三年前从救助站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它才两个月大,瘦得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在笼子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看人的眼神又警惕又渴望。工作人员说它是在雨夜里被人装在纸箱里扔在门口的,箱子上用黑色记号笔写了三个字:求收养。
如今它已经长成了一只漂亮的大狗。金色的毛发浓密油亮,身体匀称结实,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这狗养得真好”。只有张露茜自己知道,其实是它在养她。养她的作息,养她的情绪,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