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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操,又被他雷到了,我此刻的感觉就像盘里瞪着一侧鱼眼露出半身骨头的鱼,那种被人破了相灭了半条命还忍不住睁大了眼努力仰望心存感动的百味纷呈,拜托不要用这种体恤下情的态度欺负我不懂事好不好?自卑这两个字认识就行了,不需要亲身体验。
明知你圈人心手段高明,偏偏就是忍不住心跳,情绪被你随意带转。我这别扭!你若真心打算好好与我相处,总是戴着见鬼的白手套干嘛?拿着那么长的筷子吃鱼还怕脏了手吗?
还是?
还是手有残疾,见不得人?
我被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他的眼光落在我目光的聚焦点,突然起手除掉了右手手上的手套,将掌心摊开,对我说,“把手给我。”
在他除手套的过程中,我一直盯着他的右手,好像一眨眼就会错过了什么至关紧要的细节一样,手套紧贴着他的肌肤,好似撕去了一层精致的保护膜,露出的肌肤平整光滑,除了长久不见天日有些过份的细腻透明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斑疤,手掌手指无可挑剔的形状就如戴着手套时一般惹眼,没有任何畸形。我有些迟疑地伸手,小心翼翼地按上他的掌心,而后就像被烫到一样迅速抽了回来。HTtρs://Μ.Ъīqiκυ.ΠEt
触上他肌肤的片刻,我的手掌仿佛被千万根细小滚烫的针狠狠地扎到了一样,那种疼麻交错的烧灼感几乎让我的手瞬间瘫痪,抽手的那刻我差点失控惊叫出口。
我抬眼看他,满眼藏不住的震惊,这是见了鬼了。
他把除下的手套重新戴好,慢条斯理地说,“你学古代史的时候一定记得珑玦这个人物。”
那是比林氏皇朝更久远的朝代,人与神氏的后代共同掌管大地的远古时期,在一片如今已沉入大洋深处的大陆上,有这样一位传奇人物,据说他的双手有神奇的能力,轻轻的触摸可以让人痛不欲生,也可以令人欢愉致死。在血腥□□骨肉相残的年代,他受神女的眷顾,与异姓兄弟并肩作战,征服大陆异族,成为万民爱戴的帝皇,统领整片大陆进入和平时期,让饱受战乱□□的民众得享繁华盛世。ъΙQǐkU.йEτ
历史传闻中的神迹竟又成眼前真实,他从何得到这久已失传的绝技?作为人类,史书上仅记载珑玦一人曾经有这样独特的能力,那不是神的力量,完全是作为一个人类的开启自身潜力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的巅峰力量。
如果历史重演,夜色相